今天是公历12月4日,星期三,农历冬月初九。今天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公民都要遵守的规矩。它是一柄双刃剑,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所以要做到心中常有法,尤其激动时不能忘记法。切记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做,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悔之晚矣。
人是“善忘”的,也善于“记得”。
善忘的部分是容易“忘记”别人对自己的好;
“记得”的部分是难以释怀别人犯下的过错。
因此在人与人的交往中,
我们总是不经意就忽略了对方带来的快乐。
却始终牢记他们的缺点和错误,
无法释怀这些无心之失,
甚至因此抹杀了他们过去所有的好。
于是,随着相处时日的增多,
我们心中的成见一日日加深,
像是好不了的伤疤,
始终让我们耿耿于怀。
最终,在负能量的积攒下,
明明很多矛盾可以大事化小,
明明很多人的关系可以冰释前嫌。
却因为一些误解与隔阂,
让真心背道而驰,让真情分道扬镳。
最后我们失去了一个真正对自己好的人。
想起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母亲每天早晨给即将升学的孩子准备早饭,
为了不让孩子等太长时间,
她每次都提前二十分钟起床,
等早餐放凉到合适温度再喊孩子起床。
然而,有一天她身体不适,起晚了,
孩子被热牛奶烫到,
大声指责母亲,
为什么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
他从没有想过,为他早起了百次、千次,
却仍无怨无悔的母亲,这是第一次失误。
类似的故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不禁让人心生感慨。
一直以来,
我们都在享受着别人对自己不求回报的好,
不仅习以为常,
甚至还吹毛求疵地挑着对方的毛病。
殊不知,对方所有的付出与包容,
都是源于对我们的一颗真心,
其中蕴藏了无限的善意和温暖。
既然如此,
我们又何必因为对方的一点失误、或是性格上的一点瑕疵,
就全盘否定他们的好,
忘记他们的恩情,
让他们的一片真心付诸流水。
就如曾国藩有一句忠告说的:
“勿以小恶弃人大美,勿以小怨忘人大恩。”
人生在世,
没有谁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
与其把他们的瑕疵全都装在心里,无限放大,
不如学会感恩,多想想他们的好。
恋人迁就我们、包容我们,
都是源自对我们的深爱,
就别再计较他们的过失,
而是多一些理解。
朋友帮助我们、扶持我们,
都是源自一片真心,
就别再责备他们的疏忽,
而是多一些感激。
家人照顾我们、陪伴我们,
都是源自血浓于水的亲情,
就别再不满他们的缺点,
而是多一些关心。
余生,无论是恋人、朋友还是家人,
相逢即是缘,
别让埋怨占用了相守的时间,
更别因为一点错,
就忘记对方所有的好,
比起指责,
更应学会体谅与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