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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关键的第一步

      1982年12月4日,新中国第四部宪法通过,它适应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要求,确立了审计监督制度和审计机关的法律地位。1983年6月20日李先念主席签发第2号主席令,任命于明涛为审计署审计长。

赴任之前

       于明涛审计长赴任之前,财政部已经为国家审计机关的筹备做了两年多的工作,成立了审计机关筹备组,初步组建了一支队伍,租用了办公用房等。于明涛审计长到京赴任7天之后,国务院批转了审计署的请示(史称130号文件),同意审计署提出的审计机关的6项任务,并要求“边组建、边工作”。
       组建,具体任务很清楚,无非是人财物;工作,大的方向虽然清楚,可是具体怎么做、做什么,并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审计工作内容、范围是什么?当时有四种主流的意见:一是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审计机构的做法。比如曾经在冀鲁豫边区工作过的老同志,就非常热情地介绍当年核对账目、反对贪污的经验。二是国外的做法,当时西班牙、法国、加拿大友人非常热情地建议中国设立审计机关,介绍了很多本国的经验。比如法国设立的是审计法院,审计中发现支出超过预算,经过法院判决,当事人自己要赔偿超出部分,这对中国人来说无疑令人耳目一新。三是财政监察的做法,审计机关建立之初,曾经把财政部监察司整建制划归审计机关筹备组,这些同志理所当然地看重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维护财经秩序。四是财务管理,不少来自部门、企业财务机构的同志,希望审计机关成为一个独立性很强的稽核机构,不经过审计不能报销。
       这些意见,反映在司局长会议上各抒己见的特色十分明显,“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打开局面

       新中国审计工作的路怎么走,这个责任毕竟要由第一任审计长来承担。审计署建署初期困难很多,调干部、找房子这些事务性工作于明涛审计长也曾亲自过问。但他考虑得最多、置于最重要位置的,还是审计机关如何打开工作局面。
       于明涛审计长受命之后、赴任之前曾在河南、陕西一带,一边交待工作,一边调研,征询当地干部对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抛出自己不成熟的想法与之碰撞、商榷。于明涛审计长在与地方领导、其他部门领导的谈话中多次强调,审计工作针对财经,这个财,就是宪法中讲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这个经,就是经济,它和“财”有关系,离开了经济,“财”就说不全。他要从河南省委带走一个同志到身边工作,给组织部门提出的唯一一个要求是:学经济的。
       党中央给于明涛审计长配备了得力的助手。在审计署担任副审计长的祁田,解放前毕业于重庆大学会计系,参加革命工作后任晋察冀兵工局第一生产处会计,解放后历任重工业部成本财务科科长、第一机械工业部财务司副司长,筹备审计机关期间对世界各国的审计现状进行了大量研究;另一位副审计长王宸生,解放前任蓬莱革命根据地工商管理局所长,解放后历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会计处处长、副局长、局长,是一位资深财务管理专家,曾任越南民主共和国供销社助理顾问。
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亲自圈定的一批司局级干部,在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中央组织部部长陈野萍的关心下,也齐聚审计署,分别担任各个业务局的负责人。
       于明涛审计长以坚定的党性和敏锐的洞察力,按照130号文件确定的“实行审计监督是加强财经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围绕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审计监督”,“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审计体系与制度”三点要求,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审计署成立大会、审计工作座谈会上的指示,从1983年9月开始,在“边组建”的同时,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边工作”布局。

关键的第一步

       1983年10月起,审计署正式安排的四个试点审计项目陆续进点:工业交通审计局局长崔建民带队审计天津铁厂;农林水利审计局局长王桂才带队审计北京市双桥农场;商粮外贸审计局副局长王忠杰带队审计监利县食品公司;基本建设审计局局长陆希安带队审计淮海水泥厂。于明涛审计长对四个试审项目非常重视,除决策项目安排、听取工作汇报外,还派自己身边工作人员亲自参加项目,要求一边学习实践,一边了解反映审计现场第一手情况。审计署第一次成建制的行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反应最强烈的是天津铁厂审计项目,《经济日报》整版刊发试审报告,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在报边上写下了长篇批示。
       打响审计“第一枪”的内蒙古自治区物资局隐瞒截留巨额利润项目,是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的要求,由审计署牵头,财政部、国家物资局配合进行的。工业交通审计局副局长王志钧奉命带队进点的时候,审计署成立大会还没有召开。行前于明涛审计长亲自交待:既然审计署牵头去检查,就要用审计的方法开展工作。内蒙物资局审计的结果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上刊出后,引起很大反响。后来,根据群众反映和领导同志批示,审计署对地质矿产部滥发劳保福利、煤炭部下属单位滥发实物和补助的问题进行了审计,对太原双塔菜站的损失浪费进行了审计,对河南省临颍县财税部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审计并且发出了第一号通报。这些违纪专项审计对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是轰动型的,人民群众开始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求助审计,审计完成了从“大概是审查计划生育的”到监督财政财务、检查损失浪费的知识普及。
       四个试点审计项目完成之后,于明涛审计长和其他署领导、业务局长们一起,审慎安排了1984年的审计项目。财金审计局于年初派出人员赴安徽省,对农业银行两个县支行农业贷款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试审;8月由张燕生局长带队,开始对辽宁省本级1983年财政总决算的审计。基本建设审计局对北京民族饭店的改、扩建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
       不仅对单位进行审计,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也开始了:1984年农林水利审计局先后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开展育林资金、水利资金、扶贫资金、支农资金、防汛经费等专项资金审计。不仅对国内进行审计,对涉外事项的审计也开始了:外资审计局对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援助我国六大城市发展奶类项目、北京大学接受世界银行贷款大学发展项目进行了审计。
       1985年3月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67岁的于明涛审计长已经得知自己将要退出一线领导岗位,在工作报告的最后,他脱稿讲道:“一年多的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如果有什么缺点错误,由我来承担责任。”寥寥数语显示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高风亮节。吕培俭同志接任审计长之后,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是这么评价“边组建、边工作”时期的审计业务工作的:“通过审计监督,对严肃财经法纪,纠正不正之风,促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审计署党组的领导下,于明涛审计长与全国审计人员一起对中国审计业务工作所做的探索是难能可贵、令人称道的。如果当时不是实事求是按照中国国情设计审计模式,而是照搬外国的“对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出具有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就成了摆设;如果不是按照服务改革开放的思路设计审计的目标,而是充当“对立面”、沦为打口水仗的工具,中国的审计机关就会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格格不入。如果不是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真实性审计与合规性审计并重、日常监督审计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并重,审计工作就难以全面发挥作用;如果不是以被审计单位性质划分审计业务范围,就不能发挥审计人员原有专业知识的优势,人才困难的局面就会加剧;如果不是坚定地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把与财务相关的经济活动纳入审计视野,审计就会停滞在“查账”领域。
于明涛审计长带领中国审计队伍迈出的关键的第一步,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王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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